圭星家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于: 2024-01-23 16:44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圭星家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圭星家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

2、委托代理编号:JHRZHN-2024-00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总预算:人民币984927.17

采购最高限价: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984927.17元,其中(1)勘察费133380元,勘察费上限价为142.5元/米。(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06497.38元,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费上限价为9.405元/平米。(3)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545049.79工程项目管理费不单独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长沙市雨花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执照。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后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①供应商完成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完成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若供应商完成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本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余只需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以上所提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7月-2023年12月近半年任意连续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2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且没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供应商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9776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四项工作中的任意2项工作)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勘察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②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 ③监理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④勘察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⑤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经济技术指标,则供应商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将此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有效期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2)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注:①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②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③根据2021年3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6其他要求:1)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供应商须明确承担工程监理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 1 23 日起至2024 1 30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个人身份证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写字楼14楼1405房)进行登记,视为参与本次磋商。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或网上免费下载。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4 1 23 日起至2024 1  26 日。(三个工作日)

4、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5、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文件的质疑期间同本磋商文件公告期,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2 4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写字楼14楼1404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香路瑞景苑小区4栋

联系人:徐女士、卞女士

电话:0731-88091186

采购人纪律监督: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731-88091172

委托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写字楼14楼1404-1409房

联系人:汪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215518、13007426448

附件: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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