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城投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扩库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0-05-29 00:00

雨花城投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扩库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雨花城投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扩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雨花城投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扩库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YG-ZB-2020001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品目分类代码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

/

雨花城投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扩库项目

详见“第四章 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

 3-5

0

0

    4、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1年10月09日。

    5、确定入库供应商方式:

    若参加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超过10(含10)家时,则在参加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中根据评标方法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前5位投标人入围;若参加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超过5(含5)家、未达10家时,则在参加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中根据评标方法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前3位投标人入围;若参加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数量未达到5家时,则按75%比例根据排名顺序确定入围投标人。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2、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法律事务执业要求,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售价及其他内容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0年 5  29 日起至2020年 6  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24房)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0年 5  月 29 日起至 2020年 6  2 日(3个工作日)。

    4、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文件的质疑期间同本磋商文件公告期,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6  9  10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24房) (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盛女士 卞女士

电    话:0731-88091186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瑞景苑4栋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女士

电    话:0731-85824318 13808427052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楼24房

保证金汇至: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9902001054682925

备注:以上账号均需公对公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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