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券(小公募)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券(小公募)主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券(小公募)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采购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编号:HNMCZFCG2021-034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证券监管机构同意或注册、备案的额度为准);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文件为准);
采购预算:承销费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年,即总承销费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承销费率不超过1‰/年,即总承销费率上限为不超过5‰计取。
包名 | 品目分类代码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 |
1 | / | 公司债券(小公募)主承销商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项 | 承销费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年,即总承销费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承销费率不超过1‰/年,即总承销费率上限为不超过5‰计取。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家机构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以提供总部的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5)其他说明: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0年12月-2021年5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特定资格条件: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并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承销商,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官网(www.yuhua.gov.cn)、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syhct.com/)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费每份:40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南门会议中心西面);
4、法人代表(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媒介: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 年06月28日 17:00 时至 2021 年07月05日 17:00 时止(5个工作日)。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官网(www.yuhua.gov.cn)、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syhct.com/)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圭香路瑞景苑4号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31-84808266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联系人:谢灿、周婧娟、胡天翼
监管部门: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31-88091172
九、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50000元整(人民币)。
2、缴纳时间: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9日16:00 时(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雨花城投小公募招标项目(可简写)”。
户 名: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
账 号:5898 6516 9922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
(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三)组织采购答疑会;
(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
(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七)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
(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
(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
(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