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1-09-18 00:00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Q-JC2021-2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包名

采购范围

采购品目名称

预算

一包

以勘察、设计、工程货物采购、施工及为建设工程服务的监理、咨询、检测、监测、技术服务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项目为主;以非工程类项目为辅。

工程类

服务包

13万

(其中基础费用占60%,质量评价浮动付费部分占40%)

第二包

以土地及房屋资产买卖、股权或技术转让、租赁、融资借贷担保、融资授信、投资合作、破产清算等非工程项目为主;以工程类项目为辅。

非工程类服务包

17万

(其中基础费用占60%,质量评价浮动付费部分占40%)

备注: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同时投标第一包和第二包的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中标,如供应商同时在第一包、第二包的中标的排序为第一名时,则由该供应商选择其中一个包中标,另一个包则自动放弃中标排序和中标的权利,按优先排序优先选择的原则。

 3、服务时间:壹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的证明资料,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近六个月是指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

2、其他说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特定资格条件:

(1)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法律事务执业要求,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所有律师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授权委托人及服务团队人员均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即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

4、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售价及其他内容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 0918日起至 202109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12:00 ,下午 14:30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到  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658号鑫远微中心4栋13楼)领取磋商文件;或免费下载。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 202109月 18 日起至 2021 年 09月 24 日。(3个工作日)

3、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文件的质疑期间同本磋商文件公告期,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9月 29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658号鑫远微中心4栋13楼)开标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圭香路瑞景苑4号栋

电    话:0731-88091186

联 系 人:徐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658号鑫远微中心4栋13楼)

电    话:0731-85810111/13574897022

联 系 人:郑女士

监督机构: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731-88091172

常年法律顾问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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